图书馆文明服务规范

发布者:马雪萍发布时间:2022-01-04浏览次数:118

图书馆文明服务规范

第一条 职业道德规范

1.热爱图书馆事业,爱岗敬业,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2.贯彻“读者第一,服务至上”的服务理念,维护读者合法权益,虚心听取读者意见,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。

3.遵纪守法,遵从社会公德,严格执行本馆各项规章制度,坚持原则,敢于抵制各种不良倾向,为树立良好的图书馆形象而努力。

4.认真履岗尽责,工作细致耐心,勇于开拓创新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。

5.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,注重理论联系实际,不断提高政治思想、文化素质、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。

6.发扬团队精神,互相尊重,互相学习,勇挑重担,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。

第二条 仪容仪表规范

1.头发梳理整齐,不做怪异发型、不染怪异发色。

2.服装整洁,不穿奇装异服、背心和拖鞋。

3.坐姿必须端正,不准过度后仰或半躺。

4.在读者面前,不做有碍观瞻的动作。

5.不大声喧哗、不打手机、不穿响底鞋。

第三条 语言规范

1.使用普通话。

2.使用“请”、“您好”、“谢谢”、“请问”、“对不起”等文明用语。

3.说话时轻声细语,语言表达简练准确。

4.不讲脏话、粗话。不取笑、讽刺、挖苦读者。

5.对违反本馆规章制度的读者,要说服教育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不准恶语训斥、责备、埋怨读者。

第四条 读者接待规范

1.所有员工都必须履行“首问负责制”,不能说“不知道”或不予理睬。

2.接待读者时表情要诚恳、自然,态度要和蔼、耐心,待人要礼貌、热情。

3.回答读者咨询,应耐心答复,做到百问不烦、百答不厌、不急不躁,以诚待人。

4.拿递物品要轻递轻放,不扔不摔。

5.推车上书、移动物品,要注意轻搬缓行,避免碰伤读者。

6.接待参观时,应放下工作起立并认真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。

7.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承担责任并向读者道歉。

8.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,应向读者提供进一步解决问题的途径和线索。

第五条 纪律规范

1.不准迟到、早退、串岗、脱岗,不无故缺勤、不消极怠工。

2.不准聚集闲聊、不准在馆内抽烟、不准与读者发生争吵。